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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溪法院:拖欠工资引发诉讼用心细查庭前促解

7月14日,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人民法庭充分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庭前化解同一被告所涉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,并为被告提出针对性法律建议,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
被告杨某承包某项目后,雇佣原告金某、卢某进行施工。工程完工后,因工资款遭拖欠,金某和卢某先后起诉杨某。受案后,经承办法官沟通及核实,两原告及被告卢某对两案事实均无异议,但被告杨某反复强调称,其与项目发包方就工程结算事宜尚存争议,提出待该问题解决后再支付两原告的工资款,而两原告对被告杨某的主张均予拒绝,一致要求被告杨某尽快付清所欠工资,

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,承办法官对该案用心细查,获知项目发包方已向被告杨某支付部分工程款。全面厘清情况后,承办法官再次约谈被告杨某,明确告知其必须及时履行工资支付义务,否则将为此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悉心释法后,针对被告杨某与项目发包方对剩余工程款结算存在的争议,从法律角度为其提出解决建议,引导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和途径维权,同时耐心疏导其焦躁情绪。

经过法治宣教和真诚交流,被告杨某同意向两原告支付所欠工资款,并对承办法官给出的法律建议表示感谢。13日下午,被告杨某与两原告现场达成调解协议,两案庭前获解。